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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腾:跨区域律师合作将为两岸律师发展方向(图)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05-12 14:49:50 人气: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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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涉台法律事务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市帅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沈腾(中评社 金裕超摄)

中评社宁波3月26日电(记者 金裕超)在昨日举行的第八届“两岸四地法律研讨会”的议题讨论中,北京市涉台法律事务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市帅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沈腾表示,自中国发起设立“亚投行”、推进“一带一路”战略以来,中国资本大规模地涌入世界各地,特别是“一带一路”地区,成为资本抢占世界市场的前沿阵地。未来两岸律师将会肩负更大的责任与使命,跨区域律师间合作将成为未来两岸律师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沈腾指出,就两岸律师未来发展方向思考,首先应当推进跨国服务。因为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动力来源于跨国公司的全球化经营,为满足跨国公司全球化经营的需要,法律服务必须突破传统的地域服务、本国本土服务的定式,走出家门和国门,实现跨国服务。中国的律师业也在赶这一浪潮,北京、上海等地的律师已走出国门,把中国的法律服务带到了美洲、欧洲和亚洲其他国家。


  同时,与跨国服务的服务方式相匹配,法律服务必须要开展连锁经营。法律服务业是一种产业,需要一流的经营来做大做强,这就要求将优质的法律服务作为一种品牌和无形商品在全球范围内经营。北京君合所、康达所等近年来致力于在大陆主要的城市连锁经营,已取得显着的成效。


  沈腾强调,两岸律师还应当加大合资经营。法律服务业既然是一种产业,就不可避免会有外来资本的介入。事实上,国际上不少大型跨国法律事务所都有合资经营的经历,特别是同是英美法系或大陆法系的国家的事务所。在法律越来越多地为市场经济服务的时代,法律服务会出现多法域服务并举的态势。在将来,香港、澳门和台湾,在一国的前提下会首先出现一国两制四法域的法律服务合资经营的格局。


  沈腾进一步表示,两岸法律服务业应当探索资本经营方式。资本经营是实现利益最大化和快速低成本扩张的有效方式,是法律服务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内在动力。通过资本经营使竞争成为合作,使智力、管理和信息等诸多要素在最大范围内实现有效组合和配置,实现合并双方和多方的双赢和多赢。这也是大陆及台湾律师业面临的不可多得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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