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
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它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证件。
二、劳动合同的种类
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一般始于劳动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劳动合同的终止之时。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时间。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注意】并非无终止时间,一旦出现了法定解除情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均可解除。
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特殊情况(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4.单位自用工之日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
必备条款 | 可备条款 |
用人单位的信息 劳动者的信息 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其他 | 试用期 培训 保守秘密 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
四、订立劳动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一)建立劳动关系即应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未同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除非:
(1)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2)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为24小时。
【提示】不订立书面合同的一方承担法律后果。
【注意】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二)劳动报酬和试用期
1.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处理:
(1)双方重新协商;
(2)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3)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4)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2.试用期
(1)期限
合同期 | 试用期 |
不满3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无 |
3个月以上不满1年 | 不超过1个月 |
1年以上不满3年 | 不超过2个月 |
3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 | 不得超过6个月 |
【提示】“不满”和“不超过”两个关键词。
【注意1】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仅约定试用期,则该期限不是试用期,而是合同期限。
【注意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设定试用期。
(2)试用期内的最低工资①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②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③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意】三者的逻辑关系是,1和2是或的关系,1、2和3是并且的关系。
(3)试用期内合同解除条件的限制除特定情况,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如解除需说明理由。
(三)劳动合同的生效和无效
1.生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提示1】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时间为准;
【提示2】如一方没有写签字时间,则另一方写明的签字时间就是合同生效时间。
2.无效
(1)以欺诈、协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五、集体合同
1.一方是由工会代表的企业职工,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提示】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条款的效力:集体合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劳动者合同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
2.合同效力生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约束范围: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维权:工会。